经常会有家长纠结,到底可不可以打孩子,因为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经验一一某件事,我打了他,有效果了呀!为什么《教子有方》说所有的强制都是无效的教育,就是不能打孩子呢?。下面就说说这个问题一一
给孩子自由生长的空间绝不是提倡娇纵。而是要在平等、尊重的前提下,以平和的态度,通过协商、约定等策略,让孩子自主、自觉、自发的形成自己的行为边界。
当孩子越过了正常的行为边界,或者因过失而给别人造成了损失或者伤害,怎么办?第一,家长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不满,就像朋友之间也可以表达不满一样,让孩子明确感受到。第二,让孩子承担他他能够承担的后果。比如,欺负了小伙伴,要去道歉;给别人或者家里造成了损失,要力所能及地去弥补;比如,没有完成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的任务,惩罚自己一周没有零花钱等。
但是,在孩子所有能够接受或应该接受的处罚或惩戒措施中,都不应该包含打孩子这个选项。我们想一想,如果我们把与孩子平等的标准定为和孩子是朋友关系,我们会和那个朋友约定,如果他做错了我们可以打他吗?所有的打骂等体罚措施,不论以何种面目出现,都是不平等、不尊重的表现。
打孩子,往往是第一次打最有效。但这种有效,是因为孩子第一次经受打骂,因恐惧而触动大。很多家长以为这是打的效果,于是以为找到了解决孩子教育的有效方法,但是殊不知,随着打孩子的次数不断增多,效用就会愈发递减,但家长记住了第一次打孩子的效果,现在看效果递减,就会加大药量,打得更勤更狠,最终打孩子的效果趋于零效果和负效果(孩子怨恨、反抗或自由的天性被彻底扼杀)
此外还有一点,打孩子,孩子因恐惧而改变行为,这看似取得了效果,但这只是表面的或局部的,这样做的代价是孩子整个精神发育受到了损害。暂时解决了表面的问题,却给孩子造成了本质上的伤害。
我们看一下这个逻辑——打孩子,第一次有用,以后越来越没用。而一旦开始了第一次,往往会沉浸在打孩子管用的虚幻中。既然如此,干嘛开始那第一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