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外国语学院关于安排《学历文凭校考课程考试》通知
阳光外国语学院关于安排《学历文凭校考课程考试》的通知
各位文考生:
阳光外国语学院定于4月26日、27日学历文凭校考课程考试安排如下:
4月26日:8:00—9:30法
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
4月26日9:50—11:2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
4月26日13:00—14:30市场营销学
4月26日14:50—16:20外贸函电
4月27日8:00—9:00概况
4月27日下午13:00—16:30口语
考试注意事项:
1、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《准考证》,并将《准考证》放在书桌左上角,以便查对。
2、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和座位号,凡因考生填写不清造成成绩差错,其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3、考生答题一律用兰色或黑色墨水钢笔、圆珠笔、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答题书写在草纸上或用非兰、非黑色墨水笔(特殊规定除外)答卷的一律无效。
4、外语部的老师参加文考的考场安排在语音室。
5、不参加考试者,后果自负。
特此通知
牡丹江阳光外国语学院
2006年3月30日